自江苏出台“单独政策”之后,身边生二胎和有生二胎想法的人,开始多了起来。不过,因为政策出台时间不长,单位和个人对二胎的休假问题认识不多,由此产生了很多维权纠纷。那么,二胎和一胎相比福利有没有变化?单位某些自行的安排到底合不合理?
职场故事
林小X是徐州某公司的会计,去年二胎政策出挑后,符合条件的她迅速行动,并于今年6月份生了二宝。不过,产假眼看着就要休完了,林小X去单位请哺乳假时却遭遇了请假难问题。单位说,她是二胎,不能享受一胎的哺乳假福利。郁闷的林小X在网上发帖,询问相关律师,单位的这一做法究竟合不合法?
职场现状
在看到林小X的帖子后,小编随即询问了一些单位,发现不少单位普遍存在这样一个倾向:二胎的哺乳假与一胎相比明显缩水,有的单位甚至干脆不允许休哺乳假。与林小X遭遇相同的职场女性,并不在少数。
律师解读
目前我省没有制定明确的单独二胎哺乳假政策,但,只要符合国家政策出生的二胎,女方就可以按照一胎享受同等待遇。
省劳动保障咨询相关人士表示:哺乳假并不是国家强制规定要休的,但是有条件的单位应当给产妇安排哺乳假,假期的时间二胎和一胎没有区别,一般要安排到孩子满周岁为止。没条件的单位无法安排哺乳假的,应当每天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假。如果职工遭遇这方面的问题,建议到单位所在的劳动部门投诉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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